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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脂血症联合用药注意事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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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久康网 发表时间:2008-8-19 20:45:2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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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用药是治疗高血脂不可回避的一种临床疗法,它必然提高疗效,但也会带来一些风险,所以必须密切监测安全指标,防止致命的横纹肌溶解症等不良反应。 联合用药的治疗对象为严重血脂异常者,尤其是严重混合型血脂异常者。国内主流倾向认为:首选单药治疗。进行联合用药应十分慎重,应考虑疗效与风险。在调脂治疗中,不是任何药物都可以联合应用的,有些药物联用时会增加毒性,引发严重后果。必须联合用药时,也不容迟疑,但应从较小剂量开始,密切观察临床反应,注意询问有无肌无力、肌痛等肌肉症状并监测安全指标(CK、ALT、Cr、BUN);ALT大于正常上限3倍、CK大于正常上限5倍、Cr和BUN明显异常,应考虑减量或停药。 比如他汀类药物与红霉素、环孢霉素、烟酸以及贝特类药物(尤其是吉非贝齐)等药物联用时,易发生横纹肌溶解症,严重者可致急性肾功能衰竭,危及生命。还有,贝特类药单用时也可发生横纹肌溶解症,其中以吉非贝齐为多见。因此,某些难治型的血脂异常,单用某一调脂药物效果不理想,而必须与其他调脂药联用时,应特别警惕其毒副作用,应慎重考虑利弊及患者的个体特点。 血脂异常的治疗一般需要长期坚持,方可获得明显的临床益处。服药期间应定期随诊,根据血脂改变而调整用药。如果血脂未能降至达标,则应增加药物的剂量或改用其他降脂药物,也可考虑联合用药。若经治疗后血脂已降至正常或已达到目标值,则继续按同等剂量用药,除非血脂已降至很低时,一般不要减少药物的剂量。长期连续用药时,应每3~6月复查血脂,并同时复查肝肾功能和测肌酸激酶。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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